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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831100
代码:652300
区号:0994
拼音:Chāngjí HuíZú Zìzhìzhōu
英译:Changji Hui Autonomous Prefecture
昌吉回族自治州(简称昌吉州)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,天山北麓,准噶尔盆地南缘,东经85°34′-91°32′、北纬43°06′-45°38′。东邻乌鲁木齐市和哈密地区,西与石河子市相接,南与吐鲁番地区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连,北与阿尔泰地区、塔城地区接壤,东北与蒙古国交界,从东、西、北三面环抱乌鲁木齐市。全州东西长541千米,南北宽285千米,总面积73660.41平方千米。总人口137万人(2008年),有回、汉、维吾尔、哈萨克等民族。辖2个县级市、4个县、1个自治县:昌吉市、阜康市和玛纳斯县、呼图壁县、吉木萨尔县、奇台县、木垒哈萨克自治县。境内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4个团场。州政府驻昌吉市延安北路10号。
地势南高北低,自南向北倾斜。属中温带气候区,为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,具有冬季寒冷、夏季炎热、昼夜温差大的特点。南部山区气候特征明显,北部沙漠性气候特征显著。年平均气温6.8℃,1月份平均气温为-15.6℃,7月份平均气温为24.5℃,全年无霜期约155天左右,年均降水200毫米。312国道、216国道、吐乌大高等级公路、乌奎高速公路、北疆铁路穿境而过。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主要有天山天池、庙尔沟风景区、卡拉麦里山有蹄类动物自然保护区、唐代北庭都护府及西大寺遗址、呼图壁康家石门子生殖崇拜岩画、昌吉古城、四道沟氏族公社村落遗址、石城子故城、清代马桥子城、将军戈壁恐龙沟、五彩湾古化石森林及奇台“魔鬼城”、鸣沙山、硅化木群等。
2010年,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.1亿元,增长16.7%。一产实现增加值23.5亿元,增长8.1%;二产实现增加值78.8亿元,增长18.3%;三产实现增加值 77.8亿元,增长18.1%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.8亿元,增长26.56%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.1亿元,增长18.1%。地方财政收入11.96亿元,增长41.21%,其中一般性预算收入11.96亿元,增长41.21%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408元,增加1510元。
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园林城市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城市、国家创新型试点市、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和双拥模范城市等10多项国家级荣誉。
昌吉市先后被评为:
国家卫生城市
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 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 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全国献爱心工程先进市 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市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市 全国卫生先进城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 全国人口普查先进市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 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 国家质量兴市先进市 自治区文明城市 自治区园林城市 自治区卫生红旗城市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市 新疆奶源基地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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