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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户口程序

信息来源于:昌吉信息网 发布时间:2011/10/2
大中专毕业生落户:
一、生源原系昌吉市的,凭迁移证、四张二寸黑白大头照片、父母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、血型化验单即可落户。
二、异地大中专毕业生来我市自谋职业的,需用工单位证明(片区民警签字);合同书或聘用书、四张二寸黑白大头照片、血型化验单、身份证原件、迁移证,到市局户政科签字后方可办理。
申请变更年龄、族别、姓名的:
一、更正年龄需出具原始档案年龄证明或原籍户口所在地证明,到市局户政科签字后予以更改。
二、更正族别的,到市民委出具证明到市局户政科签字后更改。
三、更改姓名的到昌吉日报社登报。取报后写申请(不能用油笔或纯蓝笔书写)到派出所更改。如户口本上已更改过名的不能再做姓名变更。
以上变更人员年龄在16周岁以上,都需带二寸黑白大头照片四张、身份证原件、户口本。
婴儿出生落户:
一、凭一孩生育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血型化验单、父母户口本、结婚证。
二、婴儿出生未落户超过两年的,凭前一条到市局户政科签字落户。
死亡注销:
一、凭《死亡证明书》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注销。
二、在家中亡故的,凭单位或居委会证明(片区民警签字)带户口本、身份证方可注销。
需变更住址人员落户:
一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物业公司或单位出具详址证明(片区民警签字)。
二、92年以前出生人员黑白二寸大头照片一张,血型化验单、户口本。
夫妻投靠落户:
一、户口在本地一方的需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(片区民警签字)。
二、户口不在本地一方需户籍证明(注明在当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)。
三、结婚证需迁移户口人员二寸黑白大头照片四张、血型化验单、身份证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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